“车祸发生后,因为身体不好我就不再工作了,家里经济比较困难。感谢检察机关监督法院执行到这笔赔偿款,真是雪中送炭啊!”近日,记者在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检察院看到这样一封感谢信,写信人是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的申请人钱某。
2014年的一天晚上,钱某在驾驶摩托车时被一辆汽车撞伤。经交管部门勘查认定,诱发这起事故的第三方徐某也对事故负同等责任。2016年12月,江北区法院判处徐某赔偿钱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25万余元。由于徐某怠于履行相关义务,钱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后法院依法对徐某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措施。
2022年,江北区检察院在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中,通过建立数字监督模型,发现徐某违规购置车辆的线索。经调查核实,检察官进一步查明徐某存在违反限制高消费令,新购置车辆并实际控制使用的行为。
随后,江北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,建议其进一步加大该案的执行力度,责令被执行人徐某限期交出新购置车辆,并视情节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。为确保赔偿款执行到位,该院持续跟踪监督,促使徐某当场履行12万元赔偿款,并推动双方达成和解,约定徐某在2年内分期支付剩余款项。
“传统的办案手段很难发现被执行人新增财产的情况,这也是此案迟迟不能执行到位的原因之一。在办案过程中,我们充分利用大数据,构建数字监督模型,从而快速锁定了监督线索,实现了精准监督,为破解新增财产执行难题提供了新思路。”江北区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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